《82年生的金智英》若家庭劳务给付被强制立法量化,谁还敢说你是妈虫?
电影中,金智英到医院精神科做检查,一看到检查费竟要韩元35万 (约台币9000元),她便不检查直接回家了。
《82年生的金智英》电影中,有一幕特别触动我,是金智英在丈夫的提议后,到医院精神科做检查,一看到检查费竟要韩元35万 (约台币9000元),她花不下手,便不检查直接回家了。我才想起当初为何急着去上班的主因…。
产后抑郁看诊,需凭收据向老公请款
产后我的情绪起伏很大,易哭易怒,先生要我去医院检查,是否为产后忧郁,我做完数小时的测验后,医师认为我有忧郁倾向,安排我转诊看心理医师,当时健保给付门诊都在晚上,晚上我得照顾孩子,根本无法配合,只能约诊上午时段,但需自费,非健保给付,一次是1600元!真的太贵了,没有上班的我,舍不得花这笔钱,况且看心理医生也不是二、三次就能好得起来,每次$1600,基于生产前工作的存款,我当然负担得起,但产后没有收入,吃老本的日子,愈来愈令人心慌。我只去了一次,便没再去了,后来先生问起看诊情形,我说自己没有患病,只是有倾向而已,然而,我们夫妻仍然持续不断地争吵,有次他生气地说:「医生明明要帮你转诊,你为什么不去?」我很无奈说出实情,因为…太贵了。
他大吼:「那你以后就拿看诊收据跟我请款!」
当时他每个月给的家用,包含婴儿用品、食物水果、家庭秏材、我的个人花费…,全都在算在一起,有时我自己想买瓶化妆水,或是买件新衣服,总有偷偷摸摸的感觉,也常被质疑「钱怎么花这么快?」,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没有尊严,直到产后忧郁看诊,都要向他请款报帐! 就像是最后一根稻草,我火速在一星期内拜访了八个保母、拼命运动节食,把自己塞进最大号的套装,穿上唯一一件能见人的正式服装,面试求职,二周后仓促上工。
一句「是我在养你耶」,就要求女人无限上纲付出
「是我在养你耶」,这句话我无力反驳,非常郁闷,难道付房租、水电、家用生活费,就算是养我吗?我自己的手机费、加油钱、年缴保费、看病的挂号费、没了工作后,每二个月需缴的国民年金、上美容院剪头发、买瓶小香水…,都是花我自己的钱,不是花不起,而是担心钱会花光。我常在想,住在你租的房子里,用你一盏灯,吃你一口饭,这就叫「养我」!我被孩子绑在这里,洗衣打扫,终日无休,只因为需要靠你「养」? 那我真的不想要了,想一走了之。
所谓的「我养你」,并不是养我全部,只有养了50%而已
「养」这件事,是在我们还没开始工作,不具备任何经济能力时,全得依赖父母的金钱提供与物质给予,那才叫「养」。
像是我的孩子在便利商店,连看到一包10元饼乾,都得经过我的同意才能购买,等他上了小学去书店买文具,也得向我伸手拿钱,到了高中,即使是用自己存下的零用钱买脚踏车,那零用钱也是父母给的。所有的一切一切,需要用钱的地方,都得向人伸手,这才叫「养」。
然而,有些男人觉得,供太太吃住,就叫「我养你」,但凡太太想要买衣服、鞋子等私人物品,便计较女人太会花钱,不懂持家,要她拿自己的钱支付,其实!你只是养了她50%的生活所需而已,却无限上纲要求女性为家庭的付出,用一句「我出钱,你出力」来合理化,一旦女性抬出「家庭主妇薪资表」要求对等与尊重时,男人便说:「这也是你的家呀,怎么那么爱计较?」、「为家庭的付出,如何被价格量化?」
当家庭劳务付出,被「强制立法」量化,谁还敢说妈虫?
社会在看待女性对于家庭付出,是很变态的,许多要求建立在牺牲剥女性上,我还真希望被「量化」呢。请确切订出我该做哪些事,下班时间是几点,该领哪些薪水,还要有加班费,家用和家务薪资请分开付,不要混在一起,我的薪水是能擅自运用,不需再被人质疑「钱都花到哪去了?」目前只要求最低工资 $23800,已非常心满意足。如果,我想买个喜欢的东西,要用自己的钱买,那么,是不是你一周只能穿五双袜子、五件 *** ,其他多穿的,请自己洗,周休二日的我,不用负责。
然而,后来的我,开始了白天上班,晚上带孩子的职业妇女生活,也是另一场血泪交织的硬仗,但至少当我想买杯星巴克咖啡、一本200元的文青笔记本,都是能自主决定的事,不需报在家用公帐上时,我觉得已开始拾起失去的尊严。
现在民法第 1018-1 条规定,夫妻于家庭生活费用外,得协议一定数额之金钱,供夫或妻自由处分。但目前并无强制力。
真心期望,强制执行的那一天到来。
作者简介│小羊贝贝
毕业于台大农经所。现为《风传媒》、《婴儿与母亲》、《妈妈经》、《Women说》等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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