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150元钱可以起诉吗?

别人欠150元钱可以起诉,对于此类民事借款纠纷,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并没有限制案值,所以当事人只需要携带转账记录或者欠条等证明双方欠款关系的材料证据以及起诉状到对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借款纠纷诉讼即可。

法律分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受理立案决定后,会在立案之日起,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将起诉状副本、法院传票交付给被起诉人,要求被起诉人签收,若是被起诉人想要作出答辩的,则需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答辩状递交给人民法院,其答辩状记录要点有: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2、针对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相应反驳与辩解,对其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3、阐明答辩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合理的保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的请求;4、列举证据,载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者提供相关证据线索,有证人的,还需要提供证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住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