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的组织机构
(一)行政机构:办公室、资料室。
(二)学生管理机构:学生工作办公室与团总支、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三)教研室设置:法学理论与宪法、行政法教研室,民法教研室,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刑法与 诉 讼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社会工作教研室,政治学与行政学教研室。
(四)研究中心:商法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法学实践教学中心、不动产法研究中心、法社会学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与咨询中心、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财税金融法研究中心、经济刑法研究中心、比较法研究中心。
(五)实验室: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课程研究室、模拟法庭、模拟律师事务所、社会工作实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