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可以当法人吗

国企员工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能经商或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而国企员工在得到其所属单位的同意后,可以担任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此外,如果国企员工同时被任职为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他们也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国企员工担任法人还需要符合公司的规定。不同的国企可能有不同的内部规定,对于员工担任法人的条件和程序可能也有所不同。因此,国企员工在有意愿担任法人时,需要先了解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符合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法人需要承担的主要风险包括民事责任风险、行政责任风险和刑事责任风险:

1、民事责任风险。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行职务的行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

2、行政责任风险。由于法定代表人通常是公司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员,因此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相关情况给予其行政处罚,例如限制离境等措施。

3、刑事责任风险。在《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以外,还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定代表人可能被认定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国企员工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规定的前提下,是可以担任法人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担任法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和能力,并需依法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