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犯了罪,但是他本人存在精神分裂,请问他会被判刑吗?为什么?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保安处分:精神病人因无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因此在刑事处罚上,有三种:一、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不负刑事责任;二、在正常时,负刑事责任;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应该处以保安处分,即责令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但刑事上的免责并不能免除民事责任,在其行为对他人的人生权利和财产造成损失时,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其本人有财产的,则由其监护人从其财产中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