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出售法律效益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项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1、当事人属于“非农业户口”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受让农村的宅基地及其建筑物;

2、否则本人的权益是没有保障的,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该房产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