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文件想用传真机传过去在法院能承认这个有效吗
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是能和原件核对一致的话,当然是可以用的。
传真件与复印件一致,缺乏真实性,必须有其他证据佐证方能最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传真件上没有鲜章或亲笔签名,因此,传真件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比如,需要电信部门的通话清单,证明是什么时候、哪两部电话之间发的传真,并且,要有相应的发件人或收件人出庭作证,证明什么时候发出或者收到了传真、以及收到传真当时的内容等等。总之,传真件可以被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的旁证较多,因此,对于重大事项,双方通过传真方式确认之后,最好要以信函的形式寄送原件加以确认,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