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售自己的旧书被罚款30万元,理由是无证经营,你认为这是否合理?
我觉得不合理,出售自己的旧书,相信大家都有这方面的经历,自己用不到了,以低的价格出售给需要的人,这是很好的资源在利用。而这名男子,却因为自己出售了旧书,却被罚款30万元,理由是因为男子没有得到批准,从事了出版物的发行,简答的来说就是无证经营,这起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热议。
男子出售自己的旧书,却被罚款30万杨先生是一位从事律师工作的,平时在生活当中没有别的爱好,就是比较喜欢看书,所以买了很多的书。后来家里面的书也是越堆越多了,也是他决定将自己不看的旧书,在二手网站上卖掉。后来他就在网上开了一个书店,书店的名字叫做孔夫子旧书网,看过的旧时候就会放到这个店铺里面去卖。
就这样,杨先生在网络上卖旧书陆陆续续有两年的时间,结果忽然间杨先生收到了一个行政处罚的通知书。这个处罚通知书是厦门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所开出的,通知书上被告知杨先生,因为他没有得到经营许可,所以出售了二手书,而交易的二手书金额陆陆续续有四万多元。
所以责令杨先生整改自己的违法行为,然后罚款有30万。当杨先生收到这个通知书以后,对于这样的处罚,杨先生并不认同,于是他就提起了复议。后来经过复议之后,维持了对执法大队的处罚决定。面对这样的情况,杨先生最后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样的处罚,我觉得不合理在生活当中我们都有出售过,二手物品也有出售过,就说因为有的时候自己用不到了,然后还可以给需要的人,并且还能够换一些钱,正是很不错的事情。特别是在大学的校园里,经常会有人出售二手书籍,甚至也成为了校园的一个亮点。
并且现在也有专门的二手网站是可以出售二手物品的,这也是合情合理,合规合法的。而杨先生在二手网站上出售自己的书籍,我觉得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杨先生也表示,因为二手书籍是自己的财产,所以他如何处分都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并且这并不违法。
而且自己也并不是一个经营者,他只不过是一个消费者而已,出售自己的旧书并不存在什么违法的经营。对于杨先生的这一说法,法院也是采纳了。后来这起事件经过审理之后,最终的结果是杨先生的处罚决定被撤销了。
其实杨先生的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了社会上更多的人,毕竟大家以后也会面临这样的问题。而之后执法大队会不会上诉,那边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情况。所以这起案件目前还算是没有尘埃落定,但是杨先生出售自己的二手书,并没有错,所以处罚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