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法律主观:

国家保护 知识产权 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同时,要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防止企业的垄断发生,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即科技强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条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