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法律有哪些?又怎么执行?如:车裂,抽筋,腰斩……请详细说明
弃市:在市中杀死
戮:先羞辱后斩杀
磔:割裂肢体而杀
腰斩:从腰间斩断
阬:即坑杀,活埋
枭首:割下头悬在木头上示众
车裂:五马分尸
定杀:将患疾病的罪人抛入水中或者生埋
族刑:灭三族
具五刑:对罪人的族人用五种酷刑而杀之
秦朝的刑罚种类
秦朝的刑罚种类大致有8大类30余种。包括死刑、肉刑、流放刑、徒刑、笞刑、羞辱刑、经济刑、株连刑,其中前五类相当于现代的主刑,后三类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
1.死刑。秦朝的死刑主要有(1)绞刑。(2)枭首。(3)腰斩。是将犯罪人拦腰斩断的酷刑。(4)磔。是将犯罪人支解分尸的酷刑。(5)车裂。就是用马车拉扯,将犯罪人身体扯裂而处死的残酷处刑方式。(6)戮。戮刑是既剥夺犯罪人生命又加以侮辱的刑罚。秦朝的戮刑有两种方式,一是先戮后杀,二是先杀后戮,即戮尸。(7)弃市。是在闹市之中将犯罪人当众处死的刑罚。(8)族刑。族刑也称夷三族,即将犯罪人三族以内的亲属全部一同处死的酷刑。(9)具五刑。是对应处族刑的主犯同时施以黥刑、劓刑、斩趾等肉刑后再处死的酷刑。
2.肉刑。肉刑主要有:(1)黥刑。(2)劓刑。(3)斩左趾。(4)宫刑。
3.流放刑。主要有迁刑和谪刑,就是将犯罪人迁到边远地区,其中谪刑多是适用于犯罪的官吏。
4.徒刑。主要有:(1)城旦、舂。是强迫犯罪人从事修筑长城、舂米一类重苦役的刑罚。男子旦起筑城,女子早起舂米,故谓之城旦舂。(2)鬼薪、白粲。是次城旦舂一级的徒刑,即强制犯罪人从事砍柴祭鬼、择米一类苦役的刑罚。其中男为鬼薪,女为白粲。(3)隶臣、妾。是强制犯罪人服各种官府杂役的刑罚。男为隶臣,女为隶妾。(4)司寇、作如司寇。是强制犯罪人从事“伺察盗寇”之类劳役的刑罚。其中,男为司寇,女为作如司寇。(5)候。是发往边地充当斥候,警戒边疆的徒刑,是秦代最轻的徒刑。
5.笞刑。笞刑就是以竹板、木板等责打犯罪人身体的刑罚。
6.羞辱刑。主要包括髡刑和耐刑。髡刑是剃去犯罪人头发鬓须的刑罚。剃去鬓须保存头发谓之“耐”,耐刑与完刑同义,程度轻于髡刑。
7.经济刑。秦朝的财产刑主要是赀刑和赎刑。具体有赀甲、赀盾、赀戍、赀徭役等。而秦代的赎刑就是缴纳一定金钱或者服一定劳役来赎免刑罚的办法。
8.株连刑。主要包括族刑和“收”。收就是对犯人的家属没收为官奴
秦以刑杀为威
《汉书·刑法志》:
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三夷之诛,增加肉刑。
大辟有凿颠、抽胁、锅烹之刑。
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仪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悬石之一,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秦用商鞅,肉刑的使用大有增加,大辟的刑法,增加了凿电、抽胁、锅烹,而且一人犯罪、多人连坐、夷灭三族。秦始皇亲自操持文墨,白天断狱,黑夜阅视其事,规定了工作数量:每天读文书一石。一石,为一百二十斤。这样,使天下到处都充满被判刑的罪犯了。
秦之刑罚甚多:
榜掠。用厚重之榜板,掠击之。《史记·李斯列传》:“赵高治斯,榜掠千余,不胜痛,自诬之。”
弃市。杀人于市中,令众人观之。《史记·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弃市》。”
戮。以刀杀之,或劈斩之。《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元年,六公子戮死于杜。”《史记·李斯传》:“公子十二人,戮死咸阳市。”
腰斩。从腰部横断杀之。《史记·商鞅列传》:“不告奸者,腰斩。”
车裂。以四、五马车,从不同方向拉而裂其肢体。《史记·秦本纪》:“惠文君立,商亡(逃),因以为反,而车裂(商鞅),以殉秦国。”
坑。活埋。《史记·秦始皇本记》:“使御史悉案问诸生……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
磔,音zha(乍)。以刀剁碎而杀之。《史记·李斯列传》:“十公主磔死于杜。”
凿颠。以铁椎从头顶凿穿而杀之。
抽胁。肢解杀人,抽出其胁骨。
锅烹。置沸水锅中,煮烹之。
戮尸。杀而切割其尸。
枭首。切割其头胪,悬之于木上。
具五刑。黥、劓、刖、枭、菹,***用之。《汉书·刑法志》:“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足趾,再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咒诅者,又先断其舌。故谓之‘具五刑’。”
族。灭杀其一族之人。
夷三族。灭杀其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之人。《史记·秦始皇本纪》:“以古非今者,族。”《史记·秦本纪》:“文公二十年,初,法有三族之罪。”
除上述酷暴肉刑之外,轻刑还有:
“罚为鬼薪”,是罚其砍柴烧炭,为祭祀之薪火柴燎;
“黥为城旦”,是黥其面,以铁练囚系之,为苦役;
“谪”,刑徒远谪;
并且有“一家犯罪,十家连坐”之法。
秦朝法律酷虐,也为以后历代所沿袭。弃市、枭首等刑,明、清尚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