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3.4.1 防灾预案及“两卡”发放制度
防灾预案包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隐患点(区)防灾预案。“两卡”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
(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水利、交通、建设、气象等相关部门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年度防治方案编制要求见附件Ⅰ-1。
(2)隐患点(区)防灾预案:由隐患点(区)所在地乡(镇)国土资源所会同隐患点所在村编制,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隐患点防灾预案编制要求见附件Ⅰ-2。
(3)“两卡”的填制与发放: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填制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防灾责任人,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由隐患点所在村负责具体发放,并向所有持卡人说明其内容及使用方法,并对持卡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两卡”档案。“两卡”详见附件Ⅰ-4。
3.4.2 监测和“三查”制度
监测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数据记录和报送等。
“三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在辖区内组织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的范围、方法和发现隐患后的处理方法等。
3.4.3 值班制度
主要是规定在地质灾害高发期、多发期和紧急状态下,各级防灾责任人值班的地点、时间、联系方式和任务等。
3.4.4 地质灾害预报制度
主要内容是规定预报的时间、地点、范围、等级以及预警产品的制作、会商、审批、发布等。地质灾害预报一般情况下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发布,紧急状态下可授权监测人发布。
3.4.5 灾(险)情报告制度
主要内容是规定发生不同规模地质灾害灾(险)情的报告程序、时间和责任(见附件Ⅰ-3)。
3.4.6 宣传培训制度
主要内容是规定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的期次、内容、对象,使培训人员达到“四应知”、“四应会”。“四应知”、“四应会”的内容见附件Ⅱ。
3.4.7 档案管理制度
县、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规定年度防灾方案、隐患点防灾预案、突发性应急预案、“两卡”、各项制度及相关文件进行汇编,对各项基础监测资料和值班记录实施分类、分年度建档入库管理。
3.4.8 总结制度
县、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群测群防年度工作总结制度。定期对体系运行情况、防灾效果、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