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规定的总统特权都有哪些?
美国作为一个总统制的国家,总统是有着非常多的权力的,他们分别在行政立法,司法和外交方面,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权力,也就是所谓的总统特权了。那么在美国法律中规定的总统特权都有哪几种呢?接下来就我来给大家分析一下吧。
首先美国总统在行政方面是有着属于总统的特权的,美国的总统可以对各联邦机关发出带有法律效应的约束政令,而且他还可以选拔和任免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的领导阶层,不过需要经过参议院的投票。而且在一些比较紧急的情况下,经过国会的授权,总统甚至还会拥有更大的权力。
其次,美国总统在立法方面也有着比较高的权力,美国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一个法律文案,除非在两院中,各有超过2/3的人拒绝美国总统的否决提案,否则的话,这项法律就会被驳回。而且美国的总统还可以提出各式各样的咨文。
最后,在外交方面总统主要有一些任命驻外大使馆的大使和一些理事员的权力,并且他还有着接待外国的大使和相关人员的权力,美国总统有着和其他国家缔结条约的权力,但是必须得通过多数票的批准才可以签订。然而总统在外国签订一些协议的时候,却不需要经过参议院的投票表决,所以说美国总统一般在和其他国家缔结条约的时候,往往是以签订行政协议来代替条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