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以后判决书最晚多少天下来

案件开庭后最迟会在六个月之内出具判决结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大概都是经过起诉和受理、审查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或者裁定几个基本的程序。

开庭后最迟会在六个月之内下达判决书。开庭以后的判决书一般在六个月内出具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案件判决书的分类有哪些?

民事判决书有: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等几种类型,如何写好民事判决书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民事判决书也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

1、一审判决书

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2、二审判决书

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

3、再审判决书

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根据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再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

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审理特殊类型的案件,就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如何依法作出确认的书面决定。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特点是:

第一,都不具有民事权益争议的内容;

第二,起诉人或申请人都不要求追究民事责任。

为了提高诉讼文书的质量,最高法院制订了规范、标准且实用的各类司法判决的文书样式。因此,各类判决书的写作程式,应当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制作判决书的规范要求。简言之,司法判决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印制规范。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

综上所述,案件开庭后最迟会在六个月之内出具判决结果。如果案件的情况十分复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限制内完成判决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将判决结果出具的日期进行延长,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