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家法律思想
秦国是以法家思想为武器强大起来的,而在秦朝建立之后,依然沿用着法家思想来治理国家,那么秦朝的暴政究竟是否与法家思想有关呢??
当我们透过两千多年的时光隧道看向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时,似乎听见了他们在极力地自我辩解:我们总体上是反对重赋、重役的,这个锅我们不能背,至少不能全背。
本篇笔者就从法家思想的起源说起,聊聊秦朝的暴政根源是否在于法家思想。
法家思想的起源。
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史记?太史公自序》
法家?作为一种学术派别,最早是由西汉司马谈提出的,此人便是司马迁的父亲,正如上述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所言,司马谈第一次总结了当时的主要流派,即儒、墨、道、法、名、阴阳。司马谈把这些思想流派称之为?六家?,并认为他们都是致力于如何达到太平治世的学派,只是他们所遵循依从的学说不是一个路子,有的显明,有的不显明,打个比方的话,就是登上山顶的路不止一条,但无论走哪条路,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百家争鸣
司马谈还对各派思想做了概括性的评论,对于法家,司马谈是这样总结的,即: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也就是说法家主张严刑峻法并刻薄寡恩,?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是他们的行事准则。
那么法家究竟怎么是如何兴起的呢,其实包含法家在内的诸子百家在起源上是有***通性的,当我们清楚
了法家的起源问题,对于其它流派的起源自然也有了大概的认识,我们就以法家起源来做具体说明。
对于法家的起源,有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法家起于王官。
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汉书?艺文志》
正如上述记载,意思是法家学派,起源于王官中的理官,主张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罚,以刑法辅佐礼制,那么什么是理官呢,其实就是掌管司法的官员,不过在先秦时期每个朝代对于这一官职的叫法也不尽相同。
《礼记?月令》记载: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戮有罪,严断刑,郑玄注曰:理,治狱官也,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周曰大司寇,而《周礼?秋官》又指出了?大司寇?的职责是?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
《礼记》
这也就是说理官是专职的司法官,虞氏时称为士,夏朝时称为大理,而周朝时称为大司寇,至于理官之称应该是春秋时期兴起的,不过法家虽然源出理官,但又不能等同于理官,不过春秋时期的理官却为法家学说的诞生创造了条件。
法家以?重刑?而著称,而夏商周时期的刑典,都是由理官裁决并施行的,也就是说法家继承了这些?刑?,当然也包括理官对?刑?的实践,所以又可以说,没有理官的出现,法家学派就很难出现。
法家起于救时之弊。
诸子之学皆出于救时之弊。《淮南子》
正如上述引用所说,《淮南子》一书最早提出了诸子涌现是出于救时之弊,而这种观点也是近代学者梁启超和胡适等人强调的,当然这种说法也是有道理的。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衰微,诸侯并起,诸子百家各抒己见,为寻求治国之道互相倾轧,时代的大动荡为诸子提供了舞台,当然也包括法家。
不过说到这里就有个问题了,因为长期以来,不少人认为这两种起源是相互对立和排斥的,总想找出一个确切的起源。
秦时期的竹简和鼎
不过冯天瑜在《中华元典精神》一书中指出:诸子起于王官与诸子起于救时之弊二说并不互相排斥,而是可以并存的,前者讲的是诸子产生的纵向历史渊源,后者讲的是诸子产生的横向环境条件。
这也就是说法家往往是出于理官,他们为救时弊而呼吁以以法治国,这群人渐渐就成为了一个学术派系,法家的起源也就容易被理解了。
作为诸子百家中的法家是出现最晚的,可以说是应乱世而生,但很快成为了君主治国的主流思想,而各个诸侯国争先恐后的变法也正是以法家思想为核心的,最终秦国在法家思想的武装下所向披靡,横扫六国,建立起秦朝,但却只是昙花一现,究其原因是由于暴政,那么这和法家思想有关吗?我们接着论述。
秦朝暴政是坚持法家思想治国的必然结果?
始皇帝五十一年而崩,子胡亥立,是为二世皇帝。三年,诸侯并起叛秦,赵高杀二世,立子婴。子婴立月余,诸侯诛之,遂灭秦。《史记?秦本纪》
秦朝二世而亡,根源在于暴政,而秦朝的暴政只要有三个方面,即重赋、重役和重刑,正是由于此,不少人认为秦朝速亡,就是因为秦朝奉行法家思想治国的必然结果,而依据只有三方面:
其一,韩非的专制主义思想的实践形成了暴政。
这种观点认为法家思想在治理国家上构建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体制,并且进一步认为专制主义会导致暴政的出现,不过仔细想想似乎有点牵强,因为专制制度在中国实施了两千余年,但并不是每个朝代都出现了暴政,也就是说专制主义和暴政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韩非子》
此外,汉朝取代秦朝而立开创了一个盛世,而汉朝是承袭秦制的,如果专制必然会在短时内导致暴政出现,汉朝为何又能维持几百年的统治呢?
其二,法家主张的重刑好战导致了暴政。
自商鞅变法起,秦国确实是重刑好战的,毕竟在乱世之中想要成就一番伟业,不经历风雨的洗礼又怎能看到彩虹的绚丽,但这种重刑好战在战国时期最大限度的集中了秦国国力,才得以让秦国完成大一统。
而秦国变成秦朝之后,法家思想中的这种重刑确实是秦朝暴政的一个重要体现,但是是否是重刑导致了暴政呢,即使有这方面的原因,也不是主要的原因,因为秦朝暴政不单单体现在重刑这一方面,也就是说重刑并不是秦朝暴政的唯一因素。
其三,秦朝在时代背景已经变换的情况下依然坚持以法家思想治国导致了暴政。
这种论断认为法家思想只是适应春秋战国的乱世,而并不适用于完成大一统的秦朝,因为此时的社会矛盾已经发生了变法,秦朝依然沿用严苛的法家思想治国,这是法家思想没能与时俱进,而这种已经不合时宜的思想继续实践导致了暴政。
其实这点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法家思想在新的社会环境下是否就一定能导致暴政,这并不是盖棺定论的观点,那么秦朝暴政和法家思想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我们接着论述。
秦朝暴政与法家的思想主张。
其实法家思想在严格意义上并不会导致秦朝?暴政?的出现,为了说明这种观点,接下来我们就从秦朝暴政的三个表现即重赋、重役和重刑来阐述。
重赋。
《商君书》是商鞅在秦国进行变法的理论基础,而在主观上讲,它并不主张暴政,就如《去强篇》所说,国无怨民曰强国,所以商鞅认为国内的民众不怨声载道这样的国家才能称为强国,而重赋势必会造成民众有不满情绪,这与法家思想在主观上是冲突的。
《管子?七主七臣》亦云:愚臣:深罪厚罚以为行,重赋敛、多兑道以为上,使身见憎而主受其谤,也就是说只有愚昧的臣子才会认为严苛的刑罚和重赋是治国的办法,这样做只能让人憎恨,而君主也会被民众诽谤。
秦始皇
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其实也是反对重赋的,正如《韩非子?八奸》中记载,韩非认为:?为人臣者尽民力以美宫室台池,重赋敛以饰子女狗马?,这种对民众征收重赋来满足统治者的私欲,对君主来说是一种灾殃,并不是君主治国可取的。
重役。
《商君书?垦令》记载: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民不劳,则农多日,农多日,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意思是过多的税收可以养活很多的人,这样就会导致从事农业的民众减少,从而削弱国家的根基,而民众的劳役少,才会有充分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这样才能更好的发展农业。
《韩非子?备内》亦记载: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意思是如果国家对民众征较多的徭役,那么就会导致民众怨声载道,最终便会导致国家穷了,而权贵们富了,这对于国家的正常秩序来说是危险的。
影视中的商鞅
所以无论是商鞅还是韩非,他们在重役上的观点是一致的,即反对重役,认为加重对民众的劳役负担,并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重刑。
重刑是法家思想中的核心部分,而这点也是法家代表人物所宣扬的,无论商鞅还是韩非,他们都一致主张需要重刑。
《商君书?赏刑》记载: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意思是商鞅认为只有加重刑罚,实行连坐法,那么普通民众就不敢以身试法,不过商鞅的这种主张是为了达到?民不敢试,故无刑也?的目的。
《韩非子?奸劫弑臣》亦记载: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也就是说韩非也是主张用重刑治国的,并且认为只有如此,才能?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
秦始皇
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商鞅和韩非虽然都主张重刑,但是这个主张的背后是为了更好地治理国家,减少违法犯罪和作奸犯科的行为,只有如此才能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秦朝暴政的三个体现重赋、重役、重刑,其实并不合乎法家的治国思想,至少他们总体上是反对重赋、重役的,而提倡重刑也是为了惩治违法之人,那么秦朝怎么就暴政了呢?
秦朝统治者的个人因素。
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诚使秦王得志於天下,天下皆为虏矣。《史记?秦始皇本纪》
上述这句话,是尉缭对秦始皇面相的描述,并且由此对他的评价,尉缭认为,秦始皇刻薄寡恩,心如虎狼,如果让他得到了天下,那么天下都会成为他的俘虏,至于从面相看人准不准,这点笔者暂不论述,不过秦始皇得到了天下之后,确实把集权发挥到了极致。
那么秦始皇得到天下之后是如何治理国家的呢,这点《史记》中也有记载:(秦始皇)刚毅戾深,事皆决於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後合五德之数,於是急法,久者不赦。
意思是秦始皇当政时强硬果决,暴戾苛细,事情都依法决断,刻薄严峻,没有仁爱恩德,没有温情道义,于是他就急迫地加强法制,囚禁很久的罪犯也不赦免。
我们接着再来看秦始皇之后的秦二世,赵高拥立秦二世继位之后,两人为了专权,就对前朝遗臣和王宫贵族进行了清算,《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二世)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於杜。
而之后,秦二世又开始?复作阿房宫?,并?尽徵其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为得就是不让天下人认为是?先帝举事过也?,最终在秦朝暴政的统治下,诸侯并起反秦,而在秦始皇死后本就摇摇欲坠的大秦帝国,就在起义的浪潮中,成为了历史中的过眼云烟。
从上述记载,我们不难看出,秦朝统治者在国家治理上其实是秦国暴政的直接原因,这也就是说法家思想中的重刑思想,只是秦朝实行重刑的因素之一,但绝不是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