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对网络言语暴力进行法律约束吗
通过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会构成诽谤罪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汉语无疑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之一,但过多的语言暴力正在使它日趋粗鄙化。尤其在网络世界,随处可见谩骂的留言和跟帖,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纯粹的情感宣泄和恶意攻击,似乎非脏话、黑话不足以表达观点。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卷入网络论战的所谓社会名人、知识分子,甚至是名牌大学的老师,也同样肆无忌惮、满嘴脏话,其语言暴力倾向非常严重,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使得客观、冷静的沟通机制淹没在口水大战中。
扩展资料:
网络暴力的滋生,很大程度上源于网络空间的匿名性。不少人穿上“马甲”,有了“扩音器”,就任由心中魔鬼肆意妄为,一言不合就开喷,不为求真只为求胜;动辄贴标签、扣帽子,意见相左就是一顿冷嘲热讽;还有的将“枪口”对准弱者,在别人的痛苦中寻找“快意”。
这些人自以为发表意见是“言论自由”,实则是披着外衣的“语言专制”。信息不过滤、心中无主见,理性就会被情绪裹挟。当一些人只顾自己口舌之快,乌合之众的“集体非理性”便会挑战道德、触犯法规。
网络不是超拔于现实的“虚拟社会”,“键盘侠”必须为自己的言论承担后果。此前,广东一位网友就因发动人肉搜索,被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从司法的角度,对网络暴力给予重拳打击。细化相关法规、加大惩戒力度,只有让网络暴力的参与者得到深刻教训,才能破除法不责众的想象。
在完善法治的同时,呼唤道德文明在网络层面上的回归。比如,韩国民间发起的“善意回帖”运动,已经让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树立起友善的网络观念。当文明交流、理性发言成为网上***识,恻隐之心、同情之心成为人人遵循的道德律令时,我们的网络环境才会进一步净化,网络暴力才能失去植根的土壤。
人民网—人民日报新批评:治理网络语言暴力刻不容缓
人民网—北京日报:网络语言暴力不是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