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职能中,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与犯罪和刑罚有紧密联系,一个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随之就产生了法律上的责任,即因触犯刑法而应当承担的责任,司法机关有权依照法律对其进行追究,刑事诉讼即由此开始。另一方面,一个人因犯罪而负有刑事责任,随之就产生如何适用刑罚的问题,刑事责任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事责任有以下几方面的属性:

1、法定性。在现代法制社会中,一个人是否犯罪,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同时,对于触犯法律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如何对其进行追究,使其受到应得的处罚,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没有法律明确的规定,任何人、任何组织不能随意确定他人有罪并予以追究。

2、严厉性。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相对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而言,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其承担方式主要是通过剥夺犯罪人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等刑罚来实现的。并且刑事责任的承担不像民事责任,在大量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可以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刑事责任是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人进行追究,除自诉案件外,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不允许与被害人进行调解的。

3、专属性。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本人承担,即罪责自负。不能由其他人替代犯罪人接受刑罚或为犯罪人分担一部分刑罚,也不得株连犯罪人的亲属或配偶,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有多大的责任,就应当判处相适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