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法治的发展应该从哪些方面抓起?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表示,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逐步成为资源而存在。大数据法治的发展应该从完整科学的立法、服从已实施的法律、培养大数据法律人才三方面抓起。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大数据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爱君在本次峰会上发布了《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报告(2017)》,并介绍了即将出版的《大数据应用法律问题研究报告》与《境外数据与信息保护规则译文汇编》,这三大报告由中国政法大学组织,李爱君教授带领团队经历为期三年的研究得出的宝贵成果,为我国的大数据法治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据了解,本届论坛峰会旨在推动实现数据强国,将大数据应用纳入法治轨道,在大数据治理中彰显法治精神,适度监管,规范各类数据的使用、交易等环节,明确法律责任,增进效益,保障国家安全、人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