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王xx, 女, x年?月?日生, 汉族, 无业, 现住xx县?镇xx街xx委, 电话xxx。
被申请人∶李xx, 男, xx年xx月xx日生, 身份证号码∶xx, 汉族, 农民, 现住?县x镇xx街xx委, 电话x。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所有位于xx县x镇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xx的 x?平方米房屋。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造成将来执行困难,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顺利执行,申请人特申请贵院依法予以查封被申请人所有位于xx县x镇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xxxx?x的xx平方米房屋,申请人提供其所有位?县x镇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xxxxxxx的xxx平方米房屋作为申请人保全被申请人李xx所有位于xx县x镇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xxxxxx的xxx平方米房屋的担保。如因申请保全错误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自愿赔偿被申请人相应损失。请求全面支持申请人的合理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申请人∶ xx年x月?日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