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落户条件新规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如下:
1.凡在昆明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可申请落户。
2.昆明地区的单位住宅,具有该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并分配给本单位职工居住满5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申请落户。
3.在昆明市主城区及呈贡县,购买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4.主城区及呈贡县以外的9个县(市)区,购买面积9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二手房在上市交易时,原房屋所有权人及家属的户籍关系应当迁出。
(三)改革昆明地区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和应届毕业生的迁移落户制度
1.凡参加国家统一高考,被昆明地区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本人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时,本人应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就业地。
2.在昆明市就业的,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用人单位与其依法签订1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不间断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的,凭本人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可在专设的人力资源集体户落户。
3.大学本科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可先落户后择业,户口可落入专设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
法律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改革户口迁移落户条件
1.凡在昆明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可申请落户。
2.昆明地区的单位住宅,具有该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并分配给本单位职工居住满5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申请落户。
3.在昆明市主城区及呈贡县,购买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4.主城区及呈贡县以外的9个县(市)区,购买面积9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二手房在上市交易时,原房屋所有权人及家属的户籍关系应当迁出。
(三)改革昆明地区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和应届毕业生的迁移落户制度
1.凡参加国家统一高考,被昆明地区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本人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时,本人应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就业地。
2.在昆明市就业的,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用人单位与其依法签订1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不间断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的,凭本人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可在专设的人力资源集体户落户。
3.大学本科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可先落户后择业,户口可落入专设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