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存在的标志代表国家对内实行管辖

政权组织是国家存在的标志。有了一定的政权组织——政府,才能代表国家对内实行管理,对外进行交流,国家也才有统治机关。

主权是国家拥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这是国家的固有属性。完整的国家主权由领土主权和独立权两部分组成。领土主权具有两方面的含义:首先,国家领土的神圣不可侵犯;其次,国家对其领土本身与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和物享有国际权利与国际义务,不受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干涉。领土主权和独立权是紧密相关的。如果没有领土主权,国家就不能存在;如果对外不是独立的,国家就不能自主地处理其对外事务。

政治地理位置是指国家领土与有关政治地理要素和条件的空间关系,也就是其周围地区和邻国的政治状况、外交政策、国力强弱等及其对本国的影响。

国界的功能

1.法律功能:国界代表某个国家行使主权的领土范围。

2.税收功能: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和民族经济对外国征收关税。

3.管制功能:即对通过边界的人和物进行检查和监督,以控制移民活动和资本、货物流动,防止非法越境、走私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国际法上确定国家管辖的四大原则

(一)领域管辖权

又称属地管辖权。

指国家对在其所属的领域以内的人和物或者发生的事件,除了国际法规定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以外,有权依本国法律实行管辖。

(二)国籍管辖权

又称属人管辖权。

指国家有权对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实行管辖,而不管其居住在国内或国外。在实践中,各国一般均采用犯罪人国籍原则,即:如果犯罪人是本国公民,国家就有权实行管辖。

(三)保护性管辖

国际法承认,为保护一国及其公民的重大利益,国家有权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以外所犯的某种罪行实行管辖。保护性管辖适用的范围一般为世界各国所公认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6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这就属于保护性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