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是法律事件吗
法律主观:
登记结婚的法定条件是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 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 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 结婚 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