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对协商过程可以摄像吗

可以的,没有法律规定民事纠纷当事人协商过程不可以录像,对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所以是可以录像的,并且日后有纠纷,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也是认可的。自己是属于旁听人员的不可以,如果是属于当事人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一些监控。

法律分析

如果是在法院里面进行调解,按照有关规定未经法官同意是不允许录音录像的。在其他场合的调解,没有类似的法律规定。但当是应该要了解一个法律规定,那就是在民事案件调解的时候,各方当事人对于事实的认可以及赔偿金额的认可,不能作为后来审理时的定案依据。比如说一方在调解的时候承认自己动了手打了人,另外一当事人即使录音录像,如果在开庭时候否认自己动手打人,这个录像证据法院也不会认可的,这是有明文法律规定的。所以说在调解的时候进行录音录像,在法律上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任何证据事实都采取一定的表现形式而被纳入诉讼轨道。但特定证据形式所表现的内容并非都是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纳入诉讼轨道的物证、书证、证词、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_笔录等所载的内容,是司法机关审查、判断的证据资料。经过审_,与案件事实具有相关性的证据资料,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