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办理居留证和就业证期间能在公司工作吗
外国人办理居留证和就业证期间不能在公司工作。
外国应聘来华工作人员需提供的证件如下: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1、《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2、拟聘用外国人的报告(由聘用单位出具、说明聘用原因和理由以及所在地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证明);
3、聘用意向书(由聘用单位出具,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4、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有外国机构或组织出具或由本人填写、聘用单位证明);
5、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技能资格证明或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两年以上经历的证明);
6、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国外的正规医院或国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均可);
7、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由外国派遣机构或聘用单位提供证明);
8、拟聘用外国人的护照复印件;
9、企业须提供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申请办理外国人在昆山就业许可证预审表(在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
二、至外经贸局办理职业签证邀请函:
1、就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护照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外国人入境申请审批表 5份。
三、至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职业(“Z”)签证。(中国驻韩国大使馆)。
四、申请在华停留期超过6个月的工作签证人员还须提供《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体检须在下列大使馆指定医院(见“指定医院”项)检查;
2、未满18周岁者及第6项所涉临时赴华演出人员无需提供。
五、所有申请人须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张,交照片一张,并同时提供申请人护照。签证申请表内须写明申请人的住址、联系电话及在华任职单位名称。护照有效期限一般应长于4个月,并有可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六、入境后十五天内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2、《中华人民***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3、聘用单位与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须提供);
4、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5、经卫生部门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检查或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6、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复印件;
7、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半身照片四张;
8、申请办理外国人在昆山就业许可证预审表(在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