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方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研究生可以选择导师,导师也可以选择研究生。

关于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延伸:

1、首先由研究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基础、兴趣爱好以及导师的研究方向,填写志愿表,每个研究生可以填1-4个志愿。 学院规定每个导师每年限招3名研究生。其次是导师选择研究生和院学术委员会分配研究生。如果选择某个导师的研究生数不多于3人(第一志愿),则导师没有选择权。不足3人,院学术委员会可能给您分配被其他导师落选的研究生。如果多于3人,则导师可以从中挑选3个自己满意的研究生。

2、研究生在填表之前,通过几种途径了解导师的情况:一是看网上的导师简介,但内容少,了解不深;二是通过高年级的研究生了解导师;三是在前两点的基础上,拜访有意选择的导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兴趣。这时导师也借机对研究生进行全方位的考察。

扩展资料:

毕业生的培养单位,如大专院校、中专学校等,与需方:各用人单位,在一起经过充分协商,提出分专业,分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就业方案。学校与用人单位也可相互直接联系,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该校的专业培养、使用方向以及毕业生的具体情况。

毕业生的培养单位(如大专院校、中专学校等)与需方(各用人单位)在一起经过充分协商,提出分专业,分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就业方案。学校与用人单位也可相互直接联系,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该校的专业培养、使用方向以及毕业生的具体情况。

而用人单位则向学校介绍本单位的情况、需要毕业生的情况以及具体要求,双方协商落实毕业生就业的供需方案。双向选择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各种形式与毕业生直接见面洽谈。学校可向毕业生出具推荐函(信),毕业生则可通过多种途径与用人单位直接面谈落实工作单位,确定单位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经学校和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即可形成就业方案。

“双向选择”认为,雇主和雇员之间可以随意进行选择,如果雇员感觉到对企业不满意,就可以提交离职申请,并解除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这意味着,双方在这种互相找寻的过程中地位几乎是平等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双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