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
2004年3月9日,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签署了第325号俄罗斯联邦总统令,任命特鲁涅夫·尤里·彼特洛维奇为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部长。2004年4月15日第345号关于自然资源部机关机构的自然资源部命令,决定成立新的自然资源部机关。
1.自然资源部及其机构的职能
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2004年3月9日“关于联邦执行权力机关的系统和机构”的第314号决议,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俄罗斯政府规定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的主要职能是:
1)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是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履行在矿产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保障领域制定国家政策和规范法律调节的职能。
2)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对其所属生态和自然资源利用领域联邦监察局、联邦水资源局、联邦林业局和国家矿产资源储备联邦管理局的活动进行协调和监督。
3)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依据并执行《宪法》、俄罗斯联邦宪法法律、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总统和联邦政府命令,制定并向俄罗斯联邦政府提交联邦宪法法律、联邦法律和联邦总统就以下问题的命令草案:
地质研究,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
利用、保护森林资源和森林的再生产;
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利用水体和综合用途的水利系统、防护性及其他性质的水工设施(行船水工设施除外),并保障安全;
生物界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运用及再生;
特别保护的自然区;
保护大气;
生产和生活废料的处置(放射性废料除外)。
完善自然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经济机制。
2.自然资源部下属国家局的机构设置
自然资源下设4个国家局,其中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密切关系的为下述两个局。
3.国家矿产资源储备联邦管理局
国家矿产资源储备联邦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1)组织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及合理利用工作;
2)在俄罗斯联邦国土及大陆架进行矿产资源地质研究;
3)管理联邦和地方的矿产资源地质信息资料局,以及关于矿产资源利用问题的数据库;
4)在权限范围内管理矿产资源利用方面的联邦财产,其中包括管理国家矿产资源储备;
5)按照法律、俄罗斯联邦总统令和政府令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在为保障执行联邦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必需的方面,履行联邦财产所有者的权利,其中包括交给联邦统一企业、国有企业、国家机关、部门下属局的财产;
6)管理国家矿床和矿化点登记簿,管理矿产资源、提交开采和使用的矿产资源区块及同采矿无关的矿产资源地段的地质研究工作的国家登记,对其进行国家注册,管理国家矿产资源储量平衡表,实行矿产资源状况的动态监测;
7)按规定程序提交矿产资源利用权;
8)***同进行以下工作有关的国家劳务:按规定程序进行矿产和矿产资源地段的地质经济评估和价值评估;矿产储量、关于提交利用的矿产资源地段的地质信息和经济信息的国家评审,进行矿产资源地质研究工作的设计预算书的国家评审。
4.国家生态和自然资源利用领域联邦监察局
国家生态和自然资源利用领域联邦监察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1)矿产资源地质研究、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家监督;
2)林业资源的利用、保护、防护及森林再生的国家监督;
3)水体利用和保护的国家监督;
4)在职权范围内对生物界的保护、利用和再生产及其生存环境的国家监督;
5)在职权范围内对属于狩猎目标的生物、特别自然保护区的水中生物资源方面俄罗斯联邦法律的遵守情况进行监察;
6)在职权范围内对联邦意义的特别自然保护区的组织和运行方面的国家监督;
7)环境保护领域的国家监督(联邦生态监督);
8)生产和生活废料周转及跨国放置废料方面的监督;
9)在职权范围内对大气保护的国家监督;
10)对臭氧破坏物的生产和需求进行监督;
11)对许可证要求和许可证条件及技术文件要求遵守情况监督;
12)在职权范围内对水工设施的状况和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
13)对危险废料周转领域工作发放许可证;
14)组织并进行国家生态鉴定;
15)在本局职权范围内发放并注销许可证,尤其是以下活动的许可证:
向环境废弃、排放污染物,以及对环境的有害物理作用;
放置、埋藏、转移、储存、销毁和利用工业废料及其他危险废料;
跨国放置废料;
对俄罗斯联邦红皮书中包括的野兽种类的行动;
从俄罗斯联邦运入古生物标本、矿物标本和动物标本;
经过俄罗斯联邦国境转运有毒物质,以及联合国关于反毒品和精神麻醉品非法流转公约第Ⅰ条和第Ⅱ条指明的物质。
5.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的地方机关
(1)联邦区级
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在全国7个联邦区设有分支机构,每个联邦区设有自然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领域国家监督和远景发展司作为自然资源部的派出机构,也向总统直接领导的联邦区特派员负责。它下设5个分局,职能与联邦级相同,并负责与周边联邦区之间的资源调剂,在执行法规上起上下衔接的关键作用。
联邦区自然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领域国家监督和远景发展司的职能为:组织矿产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国家监督;在特别重要的含油气区和矿区组织综合性矿产资源地质研究和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矿产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分析保障和信息保障;向联邦州境内活动的自然资源部的所有地方机关施加作用并协调行动,同俄罗斯联邦总统派驻各大区全权代表协调行动;在各州设有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或总局,它们是自然资源部的地方机关,在俄罗斯联邦主体境内的规定地区行使自然资源研究、利用、再生产和保护并保障生态安全的国家管理职能,也负责周边联邦区之间的资源调剂。
俄罗斯联邦总统向联邦各大区派驻自然资源研究、利用、再生产和保护、自然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保障方面的全权代表,副部长为同全权代表的协调人,并制定协同工作计划,规定联络计划。
(2)联邦主体级
自然资源部在各联邦主体设有自然资源管理机构。
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2002年2月26日89号命令还规定,某些联邦主体中有2~3个自然资源部地方机关,为优化管理机构,赋予其中一个地方机关以协调职能,该机关设立中心会计处,必要时可设立其他中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