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法律分析: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下列法院执行:(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二)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