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沉默的真相》最后法庭的量刑是否合理吗?
1.之前说的陈法医的受贿罪,是否成立,现在值得讨论了
在后续剧集中,陈法医有将1000元款项归还给了江阳。
2.胡一浪竟然只判无期徒刑,不判死刑立即执行明显不科学。
指示杀害了小店小寡妇丁春妹、指示纵火杀害照相馆老板,最后一集直接持枪打劫,足以判死刑立即执行了。
3.李建国、罗刚故意杀人罪死刑
罗刚是谁?是胡一浪口里的警方叛徒小罗么?
这里的故意杀人罪指的是王海军吧,那么电视剧中说最后审讯的时候只有李建国参与了,那么这个罗刚是***同参与了杀害王海军么?
这点二刷的时候还是没看出来。
而且李建国还漏了一个徇私枉法罪
李建国作为国家司法人员,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已经明显触犯了徇私枉法罪。但总的量刑并不影响,因为李建国数罪并罚后的量刑为死刑。
4.朱伟的放火罪是哪里来的?
仔细回忆了朱伟的行为,不记得有这个放火罪的情节,难不成卡恩集团废墟楼里那次爆炸定了爆炸罪和放火罪?这点也值得讨论
5.张晓倩犯包庇罪是在搞笑么?张晓倩包庇谁了?
如果说是包庇了朱伟、张超等人的犯罪行为,那么朱伟和张超是否也应当犯包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