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是干什么的

1、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2、制定政府采购政策;

3、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4、汇总政府采购预算;

5、受理采购人采购实施计划的报备;

6、审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方式的变更。

监管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五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