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规则有哪些

一、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规则有哪些

委托贷款贷款,委托第三方(商业银行)进行管理。这种贷款方式,商业银行不需要承担贷款损失的风险,只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处理贷款业务就可以了。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网站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往下阅读网站为您准备的内容。为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管理,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近日,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所以目前暂时还没有详细的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一、《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委托贷款务风险,促进委托贷款《贷款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我司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银行作定的贷款对象、用途、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由银行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第三条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批、签订合同、提供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第二章借款人基本条件

第四条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由我司以书面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委托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生产经营合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持有人民银行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行政许可的,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还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贷款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信用状况已恢复正常的。

(四)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第六条客户向我司申请委托贷款,应提交借款申请书,申明借款种类、金额、币种、期限、用途、保方式、还款来源及还款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七条申请委托贷款,除借款申请书外,客户须按《委托贷款申请材料清单》提交申请材料。

第八条业务部门应按规定对借款申请人整体情况、贷款需求及用途、担保情况、贷款风险与效益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第九条调查完成后,业务部门撰写贷前调查报告。对拟同意办理的业务,客户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在调查报告上签料移送风险管理部门审查。

第十条对拟不门与风险部门协商同意后信贷终止。意见不一致时,报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采取的调查方法、调查程序,可以认定真实的相关资料及认定的依据、无法认定是否真实的相关资料及无法认定的原因。

(二)客户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分析,包括历史沿革,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投资人及出资金额、比例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主要关联企业情况;

(三)客户信用情况,包括客户开户情况、在金融机构信用总量及信用记录;

(四)客户所处行业状况、区域状况、信誉状况及客户产品、技术、市场、竞争力分析、主要管理人员的资信状况分析;

(三)申请人财务状况,经营效益、成长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

(四)申请人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的生产、市场及销售情况以及上下游关系。

(五)担保情况,对由外部中介机构评估的抵(质)押物价值,调查报告应载明业务部门对评估价值的真实性、合理性、科学性的明确判断意见及是否需要做出相应修正。

(六)申请人风险及偿债能力、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七)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

(八)结论。包括是否同意贷款及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和限制性条件或合同加列条款以及管理要求等。

第四章利率和期限

第十二条委托贷款利率。我司委托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同档我国现行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在此范围内,由业务部门上报初步利率,风险管理部门复核后,报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

第十三条银行手续费。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原则上由借款人承担,根据银行收取的时间和费率,划转到我司帐上,由我司代缴。

第十四条委托贷款期限原则上在一年以内。

第五章审查、审议与审批

第十五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委托贷款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借款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主体是否合规、借款主体是否按章程要求提供了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文件等。

(二)企业有关批文的有效性。调查报告中所采用数据、资料的真实性、时效性。

(三)贷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贷款用途的合规性。

(四)企业的偿债能力、综合效益。贷款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贷款期限及还款方案,主要包括贷款期限设定是否合理,还款是否能落实合理充足的预期现金流入

(五)贷款的安全性及效益性,主要包括贷款的核心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是否揭示充分,贷款定价是否符合规定,能否合理覆盖风险。

(六)担保能力。对拟采取保证担保的应审查保证人主体资格及代偿能力、保证的合法性。对拟采取抵(质)押担保的,应审查抵押、质押物是否足值、合法、有效,是否方便执行,是否容易变现。

第十六条风险经理撰写信贷审查报告。项目提交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十七条借款申请未被批准的,有关人员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应及时向借款申请人反馈。

第六章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

第十八条贷款发放

(一)公司业务部门根据批复内容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并督促借款人落实担保相关手续。

(二)公司业务部门与借款人、受托银行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或者公司业务部门先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然后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审批时附有限制性条件的业务,签订合同前须落实限制性条件,或将限制性条件作为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未满足审批确定的限制性条件之前,不得向客户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我司与借款人应在受托银行分别开立账户。该账户仅限于办理与委托贷款相关的汇款、转账、收款(本、息)、付费等业务。

(四)业务部门落实批复内容和其他限制性条件,交风险管理部门审查通过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后,业务部门出具《放款通知书》。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凭《放款通知书》协助财务部将委托资金划入我司在受托银行开立的账户,并书面通知受托银行将委托资金划至我司指定的借款人账户。

第十九条贷后管理。贷后监管实行分层次管理。业务部门作为客户经营、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对借款人按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贷后监管管理。风险管理部门为贷后监管的督促和管理部门,协助业务部门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贷后检查的方式。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财务审核与生产经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贷后检查的频次。原则上对借款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贷后检查。

第二十二条客户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进行现场检查:贷款发生欠息、逾期及或有资产到期垫付。客户出现停产、半停产状况。客户发生可能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投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事故与赔偿等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贷后检查的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的变化。调查借款人的办公地址、企业名称、企业性质、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结构、管理水平有无变化。调查借款人的资产、来源、构成及融资结构的变化。

(二)调查借款人的经营管理状况的变化。企业开工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员工数量的增减情况,企业库存情况,经营管理指标等。

(三)借款人资信状况变化。通过对贷款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信息披露及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借款人对外融资、对外担保、银行还款、社会信用等的变化情况。

(四)借款人财务状况。分析借款人财务政策的变化情况。透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的分析和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判断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理性。

(五)调查借款用途的变化情况。

(六)借款人关联企业情况的变化。调查借款人关联企业的资产变化情况。调查借款人关联企业的性质、经营、财务、行业等情况的变化。调查借款人关联企业的资信状况,如负债、担保、贷款的偿还等情况。

(七)抵(质)押物变化情况。现场核查抵(质)押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确认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核查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核对抵(质)押物贷后价值是否有较大变化。

(六)对于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贷款。

现场重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与固定资产贷款评估报告以及工程规划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投资、建设是否按项目计划进行,项目累计完成工作量与投资支出是否相当,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总投资是否突破,施工方垫资情况,项目主要技术、工艺、设备是否出现较大变化,固定资产贷款是否被挤占挪用,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和达产情况,预计效益和市场情况等。

(八)综合信息调查。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或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经营者的健康状况变化情况。法定代表人及家庭成员、主要股东所办的其他企业运作变化情况。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实际个人财产情况的变化。对外负债、对外担保变化情况。

第二十四条客户经理现场检查结束后撰写《现场检查报告》,签字后提交部门负责人及风险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阅签。

第二十五条风险信号的处理措施。

客户经理在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日常跟踪等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风险信号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本部门会同风险管理部门制定风险化解措施并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第二十六条建立重大风险信号应急处理机制。

对于风险敞口在500万元以上(含)的借款人出现异常变化,可能对借款人生产经营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导致我司债权处于严重不确定状态并极有可能发生较大风险的,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组成风险处理小组,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尽可能控制风险,减少损失。

第七章贷款的收回和展期

第二十七条客户经理在贷款即将到期及逾期后,应定期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贷款到(逾)期通知书》,取得借款人签收盖章确认的催收回执,并确保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授信文件不超过诉讼时效。

(一)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内的短期贷款10日前,一个月以上的贷款30日前),客户经理应进行检查和催收,判断贷款能否按期归还,发出《贷款到(逾)期通知书》。

(二)贷款出现逾期,客户经理应在十五日内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贷款到(逾)期通知书》,并及时查明逾期原因、确定催收方案,并每日追踪客户还款资金来源,以尽快收回贷款。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主债务,原则上不予展期。对于已经长期合作、信用状况一向较好的重点客户,经风险控制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决定展期的,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展期金额一般不超过原借款金额的70%,展期的担保条件原则上应有所加强。签订展期协议前,借款人应偿清所欠贷款利息。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相关人责任。

(一)未按规定进行贷后监管并全面规范撰写监管报告的,未及时发现应发现的重大风险的。

(二)隐瞒问题未及时报告处理或未按上级指示及时处理,造成风险加大或损失的。

(三)客户经理反映的借款人重大情况未及时通报造成风险加大或损失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虽然目前还只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国家一定会出台详细而完备的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来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进行管理。您可以继续向网站咨询,了解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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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办法中的委托人是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和自然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关于集团公司成立财务公司的几点思考

曲凤敏(丹东铁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丹东118000)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2)01-0000-01

摘要:财务分析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阐述了财务分析的重要性和财务分析的主要方法,提出了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应明确分析的重点和运用正确的分析方法的观点。

关键词:财务分析;比率分析法;现金流量

财务分析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投资、成本控制、营销管理、资金的筹集和运用等一系列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时,必然要从财务的角度对企业进行客观评价,这种评价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财务分析。它通常由财务人员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对企业的营运能力、赢利能力、发展能力、偿债能力进行分析,了解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及其变化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途经。通过分析,使决策者了解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掌握现在的财务状况,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财务分析是现代企业实现积极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不仅要定期开展全面的财务分析,必要时还要进行财务专题分析。

一、对企业进行财务分析具有的意义

1.财务分析是财务预测、决策与计划的基础。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测、决策、计划、控制与分析***同构成企业财务管理的循环。其中,财务决策是财务管理的关键,财务分析是财务决策的基础,财务计划的正确与否对财务活动的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财务控制是对财务计划的实施和对财务活动过程的约束和调节。

2.财务分析是正确评价财务活动、考核财务业绩的依据。通过财务分析,不仅能把握企业经营活动的结果,检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评价经营目标的实现程度,值得借鉴的经验或教训,而且能分清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成果及其对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划清经济责任,并据此进行奖惩。

3.财务分析是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企业都面临着激烈的竞争,经受着优胜劣汰的挑战。为了谋生存、求发展,企业必须清楚的了解自己。开展财务分析,不仅能对企业现有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评价,更为主要的是通过分析,研究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到影响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挖掘潜力,使有利因素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扭转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被动局面,进而提高经济效益。

二、通常情况下财务分析主要采取的一些方法

企业财务分析主要是围绕着财务报表进行的,有时亦需要借助同行业的先进指标进行对比。报表反映的数据是分析的主要依据。一般地,财务分析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1、比较分析法。这种方法非常直观,简单明了。它所反映的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存在的优势和差距,既可以用绝对值指标进行比较,也可以用相对值指标进行比较。企业运用比较法,既可以是实际与计划相比,也可以是本期与上期相比。

2、比率分析法。比率分析法一般立足于企业财务数据之间相互联系所构成的一定比率,以其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市场价值等。比率分析法的主要分析指标是:(1)反映偿债能力的指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产权比率。(2)反映营运能力的指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3)反映盈利能力的指标:销售利润率、成本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每股收益等。比率分析最主要的优点是可以消除规模经济的影响,克服比较分析法的缺点,准确揭示企业对拥有的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我们常常用比率分析法的一些指标来比较不同企业的收益与风险,从而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作出理智的决策。它既可以评价某项投资各个时期收益的变化,也可在某一时期比较某一行业的不同企业资源利用效率。由于不同的决策者信息需求不同,所以使用的分析技术也不一样。

3、因素分析法。事物总是相互联系的,影响企业效益的因素也不例外,因素分析法就是分析若干个相关因素对某一财务指标的影响程度,一般要借助于差异分析的方法。如影响企业单位成本的因素有:产量、材料的单耗及材料的单价;影响利润的因素有:收入、成本和费用;影响收入的因素有:销售量、单价、产品结构等。每个因素还可以进一步细分。通过分析这些因素,找出每个因素对经济指标的影响差异,确定主要因素并降低其影响,从而改善企业经济和财务状况。

4、现金流量分析法。现金流量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现金流入或流出。适时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现金流量分析主要包括现金流量的结构分析、现金流动性分析、财务弹性分析和企业收益质量分析。通过现金流量的结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一定时期内现金流人流出渠道,找出现金流量变动的原因,及时调整涉及资金的决策。通过流动性分析,可以了解企业资产变现能力,确定企业短期和长期债务规模,主要分析指标是现金流量与公司债务的比率。通过财务弹性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现金流量满足资本支出和支付股利的能力,主要指标是:现金满足投资比率,现金股利保障倍数等。通过收益质量分析,从现金净流量的角度揭示会计收益实现程度,主要指标是营运指数。若会计收益小于净现金流量,说明企业资金回笼率高,企业收益质量良好。反之,说明本企业资金被占用。

三、做好企业的财务分析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充分掌握分析所必需的资料。没有资料的财务分析如同无源之水。财务人员获取的资料有两种:内部资料和外部资料。内部资料主要包括财务核算资料和本企业其他部门提供的技术统计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说明书、企业内部管理报表等。外部资料一般通过新闻媒体、证券资讯、上市公司公告获得,包括定期颁布的行业标准及先进技术经济指标等。只有充分掌握这些资料,财务人员才能将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得彻底,提炼出决策者需要的信息,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2.明确分析重点。对分析重点的把握与财务分析主体的意图有关,不同的主体关注企业的角度完全不同。比如债权人关注企业的偿债能力,投资者关注企业的盈利能力,经营者关注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财务人员要围绕决策者的意图,确定分析重点,是进行全面分析还是局部分析,是对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还爨对企业的赢利熊力进行分析.是对企业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还是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分析。总之在分析过程中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紧紧抓住重点,作出详细的分析。

3.选择正确的分析方法,确定合理的指标体系。财务分析的方法是进行财务分析的工具。分析工具是否适当将影响最终的分析结果,在企业财务分析活动中,比较法、比率法、因素分析法、现金流量分析法是最常见的方法,而这四种分析方法是单独使用还是综合运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是,一旦方法确定下来,就要准确制定财务分析指标,实际工作中可供选择的财务指标非常多,没有必要一一进行分析,那样既费时又费力,达不到好的分析效果。如分析企业偿债能力时,一般将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产权比率、长期资产适合率等作为备选指标,而前三个指标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后面的指标反映企业长期偿债能力。

4.财务分析应经常化、制度化。应该要求财务人员对企业经常开展财务分析,将财务分析纳入企业管理制度,作为财务部门的考核工作之一,定期报送财务分析报告。摈弃传统企业重核算,轻分析;重结果,轻原因的管理方式。

[2]张万兴:《公司财务管理》,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四、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是怎么回事,通俗点,谢谢?

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发放的贷款。受托金融机构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适用范围

委托人所确定的贷款对象和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本身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于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委托贷款,贷款项目必须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时,必须事先将资金存入我行经办机构;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委托贷款未到期或未收回,委托人不得提取相应的委托存款;委托存款帐户不计利息。

优点

为货币资金富余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向货币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融资充当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