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房东不配合过户的后果是什么?
房东不配合过户的,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其配合过户,对方仍不配合的,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及相关损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是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中最为典型的纠纷之一,法院胜诉裁判的审查要素为:第一出卖方是否有所有权与处分权,。
第二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产证办在谁名下。如果原被告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被告有权处分,且安置房的产权证登记人也是被告,在这种情况下原告要求被告协助过户的请求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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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