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都要了解哪些问题啊?

接待当事人是承办一个案件流程的第一个环节,其重要性无需多言。律师是一个靠说服人吃饭的工作。同所有律师说,要是律师连当事人都不能说服的话,那他就不具备做一名律师的资质。言下有两层意思:一是说明接待当事人的重要性;二是当事人是律师要说服的受众中最容易摆平的。

那么,应该怎样摆平你的当事人呢?在此和大家作些探讨。

第一,你必须在形象上像一名律师。以貌取人是人的劣根性。当事人绝对不能容忍一个律师看上去很猥琐。

第二,要冷热结合。当事人是带着找救星的心理来到律师事务所的,此时,他们特别需要温情的接待,不要对当事人的不幸无动于衷。要把你的关怀和同情表现出来,但又不能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意气用事,因为律师的大喜大悲是绝对不职业的表现。

第三,要有绝对的自信。当事人是来找救星的,如果,你哪怕半点迟疑的眼神都会让当事人的心往下沉。自信,有三个层面。一是对法律公正的信仰,二是对自己能力的自信,三是对当事人案件的信心。

第四,要多谈实体,少谈程序。可以用比较通俗的语言就案件为当事人做相应的判断、分析,当然也不能太详尽。对程序上要少谈,因为很多当事人早已多次询问过数个律师事务所。

当然,接谈是一门艺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体会,关键是要学会思考,学会总结。总之,接谈的终极目的是在合理的范围内签委托合同。

(王光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