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内部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扶贫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和监督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

(二)应急调度股(应急指挥中心)。承担24小时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根据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协调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处置措施,提请衔接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相关信息传输和***享,负责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三)消防应急管理股(森林防火应急管理股)。负责消防.应急协调管理工作,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接联系,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协调一般火灾调查处理(评估)有关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

(四)三防应急管理股(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股)。负责自然灾害应急协调管理,与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对接联系。协调启动水旱、冰冻、台风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江河湖库涌渠和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等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

(五)住建、交通等重点行业安全管理股(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分析全区及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负责对全区各部门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查、督办。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和相关区直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旅游等七类重点行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全区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组织和统筹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六)工矿商贸及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含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及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

(七)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统筹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评估、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听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