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追债流程

通过法律追债需要的程序:

1、按照与债务人约定的日期准时上门催要。

2、为诉讼作准备,秘密收集债务人银行帐户信息,力求将所有帐户一网打尽。

3、明确告诉债务人你已经掌握他的财产信息,请他给出还款日期,否则诉讼是免不了的

4、一定要注意在诉讼时效内提讼,否则法律无法保护你的权益。掌握了债务人的帐户、财产信息与没有掌握这些信息的诉讼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5、如果债务人有拖、赖的企图,要不动声色秘密,立案同时申请诉前保全,查封、冻结债务人有关帐户、动产、不动产,一般债务人是逃不出你的包围圈,你的债权能够顺利收回。

追讨债务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

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

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立案庭应当在决定立案并办妥有关诉讼收费事宜后,3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相关审判庭。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一、追债起诉流程

1、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3、受理后,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

4、法院立案安排开庭。

二、讨债法院起诉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