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向哪些单位举报比较有效?
实名举报人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要认定是否是恶意举报,如果是恶意举报,被举报的一方可以举报人诬告陷害罪,如不是,则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举报人向纪委或检察院举报比较有效。
法律分析
恶意投诉是指投诉人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颠倒是非,捏造事实,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实的内容和不存在的问题。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诬陷诽谤罪构成的两个基本要素是捏造事实和主观故意。只要举报人举报的问题属实,语言夸张或表述不准确、不严密不构成过错,也不能认定为侵权,所以不会有法律后果。如果举报人不是据实举报,涉嫌诬告,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涉嫌犯罪,构成诬告陷害罪,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举报人想实名举报的,可以在举报时选择让接受举报信的相关单位为自己保密,若举报人人身受到被举报者的威胁、恐吓等违法行为时,可以寻求接受举报信的单位提供人身保护。接受举报信的单位有对举报信息和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的责任与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