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小传旺案件怎么判的
甘肃小传旺案件:被告人陈某和赵某分别被夏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九个月。
两个被告人***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传旺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1124217.08元,两被告人互负连带责任。一审判决下达后,两名被告人当庭未提起上诉。
案件过程如下:
据山东《德州晚报》报道,6月30日,位于夏津县县城申达汽配店内,13岁的学徒男孩杜传旺正在店里干活,他的“师傅”赵某在旁边用充气泵连接的风炮给汽车卸螺丝。年幼的小传旺捏着气管逗师傅赵某玩,于是赵某便用气管对着小传旺的身上吹,这时在旁边看热闹的陈某也过来凑热闹,几个人越闹越欢,最终两个人摁住孩子,一起用喷气管对着小传旺屁股喷了约数秒后小传旺痛苦倒地。随即,杜传旺被送往医院。
经诊断,杜传旺的大小肠出现了20多处破损、穿孔,多个内脏器官严重受伤,出现胃出血、肝功能减弱等症状。
1. 事发后,两名嫌疑人赶紧回家给小传旺凑来了万余元治疗费,其中一人还在医院整整照料了小传旺一个通宵。
2、 7月1日,夏津县公安局依法将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赵某、陈某刑事拘留。
3、7月9日,在昏迷8天后,杜传旺终于于苏醒。夏津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表示,孩子已做造瘘和肠道修补,后出现多脏器功能损伤,醒来后出现面部皮肤坏死、耳前皮肤坏死,但意识清醒,医生担心其皮肤感染后出现败血症。截止至7月11日,杜传旺生命体征平稳,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还是不能吃饭,靠静脉输液维持着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