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40多年来,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在国家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跨世纪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进一步得到完善。第一,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要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选举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都符合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第二,全面落实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立法法,加强立法工作,把国家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特别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依法行使决定权,及时对国家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第三,加强代表制度建设。要重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继续探索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有关的制度,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要总结代表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接受其监督的经验和做法,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从制度上保证人民对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第四,完善议事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效率和水平。要根据近些年的经验,借鉴国外有益的做法,完善会议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制度,保障会议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的民主性、科学性;要规范公民旁听会议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会议的开放程度,为实现公民的知政权提供条件。第五,进一步改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增加熟悉法律、经济等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员,在逐步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比较年轻化的同时,逐步实现常委会委员的专职化,使常委会委员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第六,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需要,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愿望。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要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同时要看到,由于受到我国经济、文化等状况的制约,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和轨道,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会议、立法、监督、代表等制度和工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各项制度和工作,都需要按照健全、丰富和扩大的要求进行完善,实现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民主的程序和实体、形式和内容相统一,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2)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包括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权、监督权等。(3)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开放、互动、畅通的关系,使人大代表能够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使中国特色的代议制民主更具生机和活力。(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适应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需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5)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政协干部之间的交流,优化人大领导班子的结构,逐步减少人大领导职数,为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提供组织保证.二、要认真落实宪法中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规定宪法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依据和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宪法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和职权。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宪法的规定加强各级国家机关的建设,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真正成为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应继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加强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健全国家体制的需要。各级人大常委会既是权力机关,也是工作机关。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人大常委会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要努力使各级人大常委会成为真正负有国家重要职责的工作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建设高度民主和完备法制的要求,健全人大机构,加强人大建设,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实现人民的愿望,使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成为权威的国家权力机关,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建设,特别是组织制度建设的状况。这就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自身建设放到重要位置上。要适当改变代表和委员的组成和结构。要按照便于开会讨论决定问题和使各民族、各地区、各方面都能适当数量的代表的原则,确定代表的名额,逐步使各级人大代表的名额规范化。还要进一步完善代表选举制度,应逐步实现专职化、年轻化,提高代表的素质。要加强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的建设。专门委员会协助人大及其党委会做大量的经常性工作,其任务是繁重的。应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其职能。同时,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和精干的原则,适当充实人大机关干部,选调一些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能力的骨干,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素质。同群众的联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党要加强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工作,广泛了解各方面群众的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批评。要进一步改进代表和委员的视察办法,防止形式主义,讲究实效孔颜乐处《论语·述而》载:"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孔子说,吃着粗粮,饮着白水,弯着胳膊当枕头,这也充满乐趣。用不义的手段得到富贵,对于我好像浮云那样转瞬即逝而无足轻重。又载孔子对自己的描述:"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发愤学习和教学,是最大快乐,自觉年轻多了,忘了自己渐渐地老了。《论语·雍也》载:孔子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知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这是孔子对学生颜回的赞扬,说颜回用非常简陋的竹器吃饭,用瓢饮水,住在陋巷,别人受不了这种困苦,颜回却不改变乐观态度。也就是说,对于孔子、颜回这样品德高尚的人来说,快乐不在于物质享受,而在于精神情操的追求。另外,在先进篇第二十六章中有一个与“孔颜之乐”密切相关的一个故事,“吾与点也”之乐。原文我就不写了,意思大致如下:孔子曾经问他的弟子们子路、曾点(曾参父)、冉有、公西华等有什么志向,他们回答不一。子路的志向在使一个处于内忧外患的千乘之国成为强国,民众既勇敢又知义礼;冉有则以方圆五六十里的小国作为治理的对象,也是想在三年内使国民丰衣足食、知乐达礼;公西华却以兴礼作为自己的志向,愿做个管理礼仪的官员;而曾点则说,自己志向是在暮春时节,与五六个成人,六七个孩童,浴于沂水之上,风凉于舞雩之下,歌咏先王之道,归于夫子之门。孔子听罢慨然而叹:“吾与点也!”(我赞同曾点的想法啊!)所谓"孔颜乐处",最早由孔夫子表述出来。《论语》"雍也篇"中,孔子感叹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孔子也曾自己描述自己"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在这里孔子从其弟子颜回和他自己的生活状态中,抽象出了一种人生境界,在这种境界底下,尽管物质生活简单,但精神生活中仍有一种愉悦的享受,这种人生的境界就是"孔颜乐处"。要达至"孔颜乐处",就要首先弄清楚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中国传统哲学中有一个著名的问题,叫做"孔颜乐处,乐在何处),"乐在何处?"对这个问题中国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分子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许多参悟,到了现代才有人对此做了总结,原来,我们看似清楚的人生,其实可有四种不同的境界,分别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自然境界是人的一种本能反应,功利境界则多了一些算计、规则,道德境界在功利之上,又加上了许多道德要求,天地境界是人生的一种最高境界,天人合一,"浑然与物同体"。孔老夫子与颜回之所以快乐,就在于他们达到了天地境界,并且对这一境界有高度的自觉。每一位想有"孔颜之乐"的人,都应努力使自己的人生达到天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