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条例规定哪些情况可以强制火化
法律分析:《殡葬管理条例》并没有规定哪些情况可以强制火化。只规定了,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以下的两个规定:1、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2、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需要的手续为:1、医疗机构开具死亡证明,如果是在家因病去世的,需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2、家属到殡仪馆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并办理火葬证。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