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国出台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是由制定部门颁布吗?
这看你怎么理解“制定”,如果把“制定”理解为“立法”的话,那就应该是你说的那样了,只是不同的机关颁布的法律(广义)的效力层次不同;若把“制定”理解为起草法律文件就不是了,比如《物权法》是由国务院起草的,但《物权法》是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行使该法的立法权,《物权法》的颁布是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再有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颁布的。
若有兴趣,可以找《法理学》看一下,这个问题是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之一。
这看你怎么理解“制定”,如果把“制定”理解为“立法”的话,那就应该是你说的那样了,只是不同的机关颁布的法律(广义)的效力层次不同;若把“制定”理解为起草法律文件就不是了,比如《物权法》是由国务院起草的,但《物权法》是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行使该法的立法权,《物权法》的颁布是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再有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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