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算非法倒卖银行承兑汇票

非法倒卖银行承兑汇票,是指行为人事先大量收购银行承兑汇票,在承兑汇票到期后赚取贴现差价的行为。其贴现费用明显高于国家规定的费用价格。

目前,我国尚未非法倒卖银行承兑汇票罪。构成犯罪的,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罚。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据的一种远期支付票据,票据到期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义务;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开具的远期支付票据,由于没有通过银行的担保所以信用相比银行承兑汇票较低。两种票据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票据期限内可以进行背书转让。我们平时经常遇到的一般是银行承兑汇票。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