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法律结婚年龄要求

二、涉外、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

5、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地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六个月)

(4)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六个月)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同到广州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5、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6、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五、办理期限:当天内办结,婚姻登记不须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