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一般负责什么

法律主观:

董事长的直接下属是副董事长和总经理,代表的是股东利益,也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维护股东的利益。 具体职责如下: 1.主持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目标; 2.监督和组织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以及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 3.主持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召集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主持企业的重大决策,根据需要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或者决策层会议,做出决策; 5.审查和批准企业的财务报告,对企业的重大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6.处理企业的重大对外关系,参加重大公关活动; 7.负责对企业的高层人员的考核和监控,对其提出聘任、奖惩建议,并报董事会批准。 《 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和 公司章程 ,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 收受贿赂 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