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济南餐饮营业场所管理要求(济南餐饮疫情营业公告)
营业场所管理
1.明确相关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2.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的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大堂食客同向相坐,大堂内圆桌顾客也须避免面对面而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每桌人数不超过8人。
3.避免交叉感染。实行分餐分食制。
4.及时消毒清洁。每桌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顾客。为顾客提供公***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顾客应餐前洗手。
5.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餐饮单位不得营业。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的单位,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6.加强电梯管理。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电梯。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并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戴口罩、不交谈,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