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用脚踢人,用拳头打人,不打骨折,不打脸算故意伤害罪吗?
你好,其实伤害罪很好界定,就是一方的行为对对方身体和名誉构成了伤害.这个伤害是可以鉴定的,不是打骨折才算伤害.刑法按照伤害程度不同,可以分为轻伤、重伤和更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结果。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通常对身体的伤害没有造成不可逆的后果的,都在轻伤范畴,轻伤可分为轻微伤和轻伤。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复。一般说来,轻微伤害不需要专门的手术治疗,人体通过自身的代谢功能便能使其复原,或者仅采取简单的医疗手段和护理就能使伤势很快痊愈。而轻伤害在通常情况下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治疗,有时还需要特殊护理。否则伤势就有可能恶化、感染或引起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可见,任何伤害行为造成的后果,不论严重与否,都触犯了法律法规,施加伤害的一方都不可避免的要承担法律后果。
处理人际矛盾,一定不能以伤害对方为手段,否则也会伤害到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