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夫妻离婚怎么分户

法律分析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在离婚之后,另一方是无法享受本集体的土地使用权的,需要将户口迁回去,才可单独立户,无法在本地立户。农村离婚后要分户口的,应当办理登记。男女双方在农村因离婚而分户口的,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提交申请表,并且提供分户口的所需材料,户口登记机关收到分户申请表后,必须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情况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变更登记,将户口本分为两户,然后向双方当事人出具新的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