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保护法规定 确定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的管控指标应当进行科学论证 综合考虑

黄河保护法规定,确定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的管控指标应当进行科学论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黄河可持续发展,国家于2016年颁布实施了《黄河保护法》。其中规定,应根据黄河流域自然地理、气象、水文、生态等特点,确定具体的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管控指标,以确保黄河生态环境健康稳定。在确定管控指标时,法规要求必须进行科学论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具体包括: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需要以及优化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等因素。此外,法规还规定了对黄河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限制,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黄河流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

应该如何科学论证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科学论证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需要进行全面的调研分析,包括流域自然地理、气象、水文、生态等方面。同时,还需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需要以及水资源合理配置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管控指标。

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黄河保护法》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健康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将推动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黄河保护法》第十九条 应当黄河流域自然地理、气象、水文、生态等特点,确定具体的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管控指标。管控指标的确定应当进行科学论证,综合考虑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需要以及优化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