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不竞亦陵 何国之为者

这是郑国子产的一句名言。意思是,不竞争则为人所欺凌,不成其为国了! 事情是这样的:鲁昭公十三年(郑定公宁元年,即公元前529年),晋会诸侯于平丘,子产和子太叔随郑定公宁赴会。鲁、周、齐、宋、卫、曹、莒、邾、滕、薛、杞、小邾等也都参加了。这次会盟在历史上是很有名的。在开会的前一天(七月癸酉,六号)“退朝”(即六号朝晋而退,七日盟),子产命外仆(官名)速张幄幕(即赶快支上帐篷),子太叔止之(太仆),使待明日。到了晚上,子产听说子太叔还未张幄幕,“使速往,乃无所张矣。”(已经没有地方支帐篷了。仅此就可看出,子产每事敏于太叔)。第二天一早会盟开始,“及盟,子产争承”。承,就是贡赋之次,也就是诸侯所出贡赋,各国按照位次大小而有不同。子产认为郑是伯男,不该与公侯同列。他“自日中以争,至于昏,晋人许之”。最后晋人不得不答应。结盟之后,子太叔责怪子产,他说:“诸侯若讨,其可渎乎?”(渎,轻易的意思。诸侯如果来讨伐,难道可以轻易的对待吗?),子产回答说:“晋政多门,贰偷之不暇,何暇讨?(他们不能一心一德,苟且偷安尚且来不及,哪里来得及讨伐别人呢?)国不竟亦陵,何国之为!”。为此孔子曾说:于是行也,足以为国基矣! 纵观当今之世,子产的这一论断,我想还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国虽有大小,贫弱之分,但都有自己的利益所在,都有自己的说话权利,有理有利有节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在强权面前不萎缩,不惧怕,才能立国,不为人所凌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