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
有。
一、年老时的物质帮助权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机能逐渐下降,劳动能力减弱,无法再像年轻时那样从事工作获取收入。因此,国家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确保老年人在退休后能够领取养老金,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此外,各地还设立了老年福利机构,如养老院、敬老院等,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医疗保健等服务。
二、疾病时的物质帮助权
当公民因病无法工作时,其收入来源可能受到严重影响。为了保障患病公民的生活需求,国家实施了医疗保险制度。通过缴纳医疗保险费,公民在患病时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药品费用减免等待遇。同时,各地还设立了医疗救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患病公民给予医疗费用补助。
三、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
当公民因伤、因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时,将无法依靠自身劳动获取收入。此时,国家通过失业保险制度、残疾人福利制度等为这部分人群提供物质帮助。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期限的失业补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而残疾人福利制度则针对残疾人群体,提供生活补贴、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配置等多项福利。
四、社会力量在物质帮助中的作用
除了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外,社会力量在提供物质帮助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慈善组织、企业、个人等通过捐赠、设立基金会等方式,为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资金、物资和服务支持。这些社会力量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同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综上所述: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国家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残疾人福利等制度,保障公民在这些特殊时期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社会力量也积极参与其中,与政府***同努力,为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更多元化、更全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残疾、失业、生育、死亡、遭受灾害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