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理学的发展概况及特点
宋明理学,即为两宋至明代的儒学。虽然是儒学,但同时借鉴了道家、玄学甚至是道教和佛学的思想。
北宋嘉祐治平年间(1056年—1067年),儒学发展形成了王安石荆公学派、司马光温公学派、苏轼的蜀学等派。
后来谈兼性理而著名者,有周濂溪的濂学、张载的关学、二程(程颢、程颐)兄弟的洛学。后来洛学由朱熹发扬光大,在福建创出闽学,成为居正统之位的程朱理学。濂、洛、关、闽四学派,人称理学四派。理学实际创始人为周敦颐、邵雍、张载、二程兄弟(程颢,程颐),至南宋朱熹而集大成。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提出“理”先于天地而存在,将上的地位。其为学主张“即物而穷理”。与朱熹对立的为陆九渊的主观唯心主义,提出“宇宙便是吾心”的命题。明代,王守仁进一步发展陆九渊的学说,认为“心外无物”、“心外无理”,断言心之“灵明”为宇宙万物的根源。为学主“明体心”、“致良知”。此外,北宋张载提出的气一元论,与二程截然不同。明代王廷相以及清初的王夫之、颜元等,对程朱、陆王皆持反对态度。至戴震著《孟子字义疏征》,得出“理存于欲”,指出“后儒以理杀人”,则更给予了理学以有力的批判。
宋明理学,理学一名始称于南宋,朱子曾说“理学最难”,陆九渊也说“惟本朝理学,远过汉唐”。明代,理学成为专指宋以来形成的学术体系的概念。
理学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理学就是指宋明以来形成的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哲学思想体系,包括:(1)在宋代占统治地位的以洛学为主干的道学,至南宋朱熹达顶峰的以“理”为最高范畴的思想体系,后来习惯用“理学”指称其思想体系。(2)在宋代产生而在明代中后期占主导地位的以“心”为最高范畴的思想体系。以陆九渊、王守仁为代表的“心学”。狭义理学则专指程朱学派。
代表人物:北宋: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邵雍。即北宋五子;南宋:朱熹、陆九渊;明代:王阳明。就主导思潮而言,理学官方代表人物可概括为“程朱陆王”。影响力则是张邵。
主要派别:按现代学术界的通常做法,可以把宋明理学体系区分为四派:气学(张载为代表)、数学(邵雍为代表)、“理学”(程朱为代表)、心学(陆王为代表)。
宋明理学所讨论的问题随不同时期、不同流派而有所不同。理学与唐以前儒学尊《五经》一个重要不同之处,《四书》成为尊信的主要经典。价值体系和功夫体系都在《四书》。《五经》为粗米,《四书》为熟饭。理学的主要根据和讨论的问题都与《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紧密相关。理学讨论的主要问题大体是:理气、心性、格物、致知、主敬、主静、涵养、知行、已发未发、道心人心、天理人欲、天命之性气质之性等。
宋元明时期,是中国文化和哲学发展的又一个高峰。由于宋明时期中国哲学的主要代表形态是理学,人们习惯上多以“宋明理学”的概念来称呼这一时期的哲学。
宋明理学是儒学的一种历史表态,是继魏晋把儒学玄学改造之后,宋明理学是对隋唐以来逐渐走向没落的儒学的一种强有力的复兴。这个复兴儒学的运动,由隋唐之际的王通发其先声,由唐代中期以后的韩愈、李翱、柳宗元诸人继其后续,而至两宋时期蔚为大观,形成一场声势浩大、波澜壮阔而又影响久远的儒学运动。在时间上,这场儒学运动持续到明清之际,影响直至当代;在空间上,这场儒学运动不限于儒学的故乡,还牵涉到受儒学影响的东亚诸国,以至于在这些国家,所谓的儒学主要就是理学(或称性理学);宋明理学是当时中国有抱负有思想的学术群体对现实社会问题以及外来佛教和本土道教文化挑战的一种积极回应,他们在消化吸收道佛二教思想的基础上,对佛道二教展开了一种与孟子“辟杨墨”相类似的所谓“辟佛老”的文化攻势,力求解决汉末以来中国社会极为严重的信仰危机和道德危机。
宋明理学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后期有思想有见识的中国人在思考和解决现实社会问题与文化问题中所生出来的哲学智慧,它深深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后半期的社会发展和文明走势,现代的中国人仍然不得不面对由它所造成的社会及文化后果。然而也正是这个智慧成果,其在成功地回应佛老而使儒学重新走上正统地位。
我们研究理学哲学智慧,不仅在于了解它对回应与解决当时社会与文化问题作了怎样的解答,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对其的分析来帮助我们思索一些诸如“什么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如何正确回应外来文化”、“如何正确面对和处理社会成员中普遍存在的信仰危机和道德危机”等对当代仍至为重要的哲学问题。从新树立国人的信仰,正是理学智慧的意义所在。
主要特点
宋明理学作为一种新的思想体系,无疑具有多方面的内容。但从总体上看,它至少有以下两个主要的特点。
(一)思辨化的儒学
与先秦、汉唐儒学不同,宋明理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的思辨性。
佛教传人中国以后,因其所具有的三世因果的彼岸性深深吸引了儒学的知识分子,也刺激了佛教与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和儒家思想的发展。但相对而言,儒家的应变总体上是滞后的。在唐一代,儒家学者中的有识之士如韩愈、李翱等,就已经意识到儒学面临着佛道二教尤其是外来佛教在文化上的严重挑战。但他们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 比较简单化,韩愈主张“人其人,火其书”,用政府行政干预的方法来禁止佛教的传播和发展,李翱思考得相对深入一些,主张援道入儒、以儒包佛,来解决佛教文化的冲击。
宋代的理学家们认识到,儒学之所以会受到来自佛教和道教的挑战,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儒学本身在形而上的层面上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原始儒家大部分典籍失传,直到近代才出土大量竹简,所以如何从哲学本体论上论证儒家思想的正当性与必然性成为儒学的一个重要课题。先秦孟子从“四 端”说出发,对儒家的性善论作了论证,荀子则从性伪说出发对性恶论作了论证,董仲舒把儒家道德嫁接在讲究阴阳灾异的世界观上,对儒学作了谶纬神学式的论证。在宋明儒学家看来,以往的这些论证要么是“不备”(不够充分,如孟子),要么是“不明”(混乱不清或者错误,如荀子与扬雄),而董氏的阴阳灾异和神学 化的论证则更显得粗浅,实际上已误入歧途。
理学家们为了建立儒家的形上学,他们一方面借鉴道家、玄学甚至是道教和佛学在哲学本体论方面的成果,一方面在传统儒学寻找能够用来构筑哲学形上学的因素,例如被列于 “六经之首”而最具形上学性质的《周易》的道器观,孔子的“仁”学,《孟子》与《中庸》对于“性”与“天”的问题的探讨。理学家们吸收利用这些外来的和传统的文明成果,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富有特色的儒学形上学本体论概念,并给予系统的哲学论证,如周敦颐、邵雍的“太极”、张载的“太虚”、二程和朱熹的“天 理”、王安石和二苏的“道”、陆九渊和王守仁的…‘心”,等等。传统儒学经由理学家们的改造,道德信条式的理论体系终于变成以哲学形上学作基础的哲学理论体系。就此而言,它体现着宋明理学家们融合创造的哲学智慧。
(二)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儒学
从儒学自身发展来看,理学作为一种哲学思潮或者儒学复兴运动,它所强调的义理之学,是对于汉唐儒学的一种反动,表现出一种想要摈弃汉唐训诂之学而直接面向经典、回复圣人之道的气势,颇有一点“文艺复兴”的味道。理学家们标榜自己的学说为“实学”、“实说”,批评佛老的学说以及汉唐的章句之学和讲求诗词歌赋的词章之学为“虚学”、“虚说”。虚实之别,就在于是否讲求儒家的义理。理学所强调的义理,实质上也就是儒学的伦理道德学说,它包括儒家所提倡的纲常人伦以及内含于其中的“所以然”与“所当然”的道理。
理学家所强调的义理,就其内容而言,与汉代董氏的儒学相比,其重点不在政治哲学上,而在伦理道德上;与先秦的元典儒学相比,其对伦理道德的阐述,更侧重于哲学的表达。宋明理学家在儒学的伦理道德学说上,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逻辑层次的哲学范畴和理论结构。无论是各种各样的理学本体论、作为道德基础的人性 论、“存理去欲”或“存心去欲”的修养论、“格物”或“格心”的认识论、成贤成圣的境界论、由修齐而治平的功能论,均是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内容。
综观宋明理学,心学一派对于伦理道德以外的事物并无兴趣,理学一派由于“格物穷理”的理论指导,对于万物之理的认识仿佛也有超出伦理道德狭隘范围的趋势,然而其理论目的仍然指归于对儒家伦理的必然性、普遍性和绝对性的把握。所以,无论是理学的宇宙论、本体论或知识论,都不能简单地与西方哲学相比附,其 思维的对象不是自然与万物,而是伦理与道德,其理论的旨趣不在于人类理智对于自然对象以及人类理智自身的把握,而是人类对于社会伦理价值与规范的正当性的认识和对于主体道德的个体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