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还,没有欠条,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对方吗?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欠条,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对方。没有欠条要加强证据。没有欠条,有转账凭证的,可以先收集,并且想办法让对方承认欠款的事实。起诉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诉状。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等。各类证据,如转账凭证、录音等。

法律分析

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其他证据。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借款协议或借据;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付款付息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