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是什么部门
法律分析:
考虑到金融机构在组织结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等方面存在差异,以及适当平衡经营成本、人力资源与反洗钱工作需要的关系,反洗钱法没有统一要求金融机构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而是灵话规定金融机构可以在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之间进行选择。
指定内设机构是指金融机构为履行法律规定的反洗钱义务,制定一个或若干个已有的内设部门负责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工作。实践中,许多金融机构就是指定法律合合规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资金结算部、审计部等内设部门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反洗钱工作。
金融机构设立反洗钱管理部门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金融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必要的财务保障和技术支持;二是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的内设部门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超然性,不直接干涉或参与业务部门的日常经营活动。
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或者指定其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当任命或授权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其有权独立开展工作,直接向董事会报告洗钱风险管理情况。法人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其能够充分获取履职所需的权限和资源,避免可能影响其有效履职的利益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反洗钱法》第五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衍生问题:
洗钱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行为人犯洗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